关于申报2016年自治区“短平快”资金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2016年,自治区财政将投入1亿元,在全疆11个地州市(不含南疆三地州及石河子市)继续推进实施“短平快”项目,现面向我市企业开展申报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申报主体为克拉玛依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。
2.申报的项目投资总额不得高于5000万元。
3.申报的项目应以现有传统、特色、优势产业为基础,稍加扶持就能就地、就近增加就业。
4.申报的项目必须是2016年12月底前建成投产的项目。
5.克拉玛依市仅支持贷款贴息项目,不支持无偿资助项目。即申报的项目必须有贷款且能够提供贷款证明。
6、贷款贴息项目需具备相关银行贷款合同。付款凭证需与贷款合同所列的项目用途一致。
7、租赁厂房的企业租赁合同期限至少五年以上。
8、申报主体须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,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表、相关附件及项目可研报告(企业可自行编写)。
9、有申报意愿的会员单位请于2016年2月25日前将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材料(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)报克拉玛依市陕西商会办公室,商会办公室将协助办理相关事宜。
联 系 人:唐燕 毕小艳
联系电话:15352720757 13999506331
克拉玛依市陕西商会
2016年2月19日